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非税收入征管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兰财非税[20xx]4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20xx年至20xx年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填报了《XX市非税收入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表》,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1997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二、《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08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次会议通过)三、《内蒙古自治区会计条例》(2005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四、《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农牧场条例》(1996年7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五、《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1997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六、《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1年9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七、《内蒙古自治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五)》第二次修正)八、《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1994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次修正 根据2010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九、《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1999年11月29日内蒙(二)分工明确,指定专人负责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局计财处负责全局系统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的综合管理工作,并由全局系统各单位专人负责票据领用、管理和审验工作。严格遵循“领用审覈, 发放,验旧换新,以票核费”的原则进行票据的管理和审验,从源头上加强了非税收入管理。古自治区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修正)十、《内蒙古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2006年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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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二、自查情况

非税收入征收是否适用征管法

……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发展,制定本法。

目前,非税收入征收还不能适用《征管法》。当前还是适用各自的征(一)重视,切实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局组一贯重视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每年年初均把此项工作列为局内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工作,我局对系统各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责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认真统计,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认真总结分析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整改落实,切实把我局系统的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收管理办法或条例。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6.税务局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下面网为大家提供非税收入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一、非税收入收支情况

我局非税收入涉及马拉松报名费、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和马拉松芯片押金、学费住宿费(XX市体育运动学校)、经营性收入(全民健身指导中心)。20xx年马拉松报名费21.14万元,捐赠收入527.2万元、健身路径投标保证金9万元、利息收入1.156989万元、经营性收入33.81万元、学费11.7万元、住宿费1.95万元;20xx年马拉松报名费38.349万元,捐赠收入629万元、利息收入2.0241万元、经营性收入30.94万元、学费12.96万元、住宿费2.16万元;20xx年马拉松报名费59.967万元,捐赠收入773.02万元、利息收入2.6357万元、马拉松芯片押金63.27万元、经营性收入37.8万元、学费17.46万元、住宿费2.7万元,均已全部上缴。

(三)建章立制,建立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的长效机制。多年来,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完善的制约机制,初步建立了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此次自查工作中得以更好地完善和落实。

(四)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的监督。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局加大了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坐收坐支和票据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通过自查,我局20xx年以来的各项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到市财政局,不存在非税收入应缴未上缴、未及时上缴及违规使用票据等违反规定的事项。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甘肃省 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严格做到收缴分离,切实保证各项非税收入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镇自接到《关于印发非税收入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财发[201X]67号)的通知后,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活动。我镇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我镇非税收入主要包括:1.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015年四个季度共收银行存款利息11480.32元,已全部上缴国库。2.抚养费。其中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且生育子女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超生以人均收入的3-5倍进行罚款。2015年,我镇罚得抚养费共计19300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二、我镇对非税收入自查及管理的主要内容为:(一)财政票据领购和使用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或罚款问题。(二)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非税收入,是否建立票据登记制度,票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是否一致。(三)是否存在混用、串用、代开财政票据的行为。(四)是否按规定及时清理、登记、覈销已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并妥善保管。(五)取得的 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我镇通过这次票据自查,没有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现象。

三、今后努力方向

1、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制度。镇 建立专项治理制,明确分管,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我镇在财政局、各级 部门及的督促指导下,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和收费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树立依法治镇、依法收费的理念,建立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使我镇收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2、切实加强对非税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3、严格镇务公开。镇 通过公示栏,将镇财务公务的情况和投诉电话向公开和公示,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的监督。

1.2017上半年非税收入情况自查报告

2.现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非税自查的情况汇报

3.乡镇2017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4.2017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5.国税局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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