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_合肥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合肥公积金缴纳比例
【法律依据法律客观:】:2021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按合肥市2缴存比例方面,按照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经本单位职工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96831÷12×3),即24207元,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24207×12%)分别为2904元(合计缴存额为5808元,较去年增加402元),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2021年职工工资标准(2021年职工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执行。合肥市辖四县一市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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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查
合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是按照本市工资标准的1%~12%不等进行计算,具体缴纳比例由企业和职工按照一定的比例各自承担。离职后可以办理提取或转移。合肥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 个人可以携带、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可以使用本人合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职工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的,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和提高住房条件。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合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应当不低于本市工资标准的1倍,不高于12倍。缴纳比例由企业和职工各自承担,其中企业缴纳比例不低于职工应缴纳比例的50%。具体而言,合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职工应缴纳部分为缴纳基数×职工缴纳比例,企业应缴纳部分为缴纳基数×企业缴纳比例,其中职工缴纳比例不低于1%,企业缴纳比例不低于0.5%。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和企业缴纳的金额上限分别为本市工资标准的12倍和18倍。离职后,职工可以选择办理住房或转移手续。提取包括购房提取、租房提取、还贷提取、个人账户注销提取等;转移则可以将在本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或者选择其他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转移。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拨打12329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合肥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按照哪些标准进行调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需要根据工资水平、物价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具体来说,合肥市每年都会根据当年的物价和工资标准等因素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每年的调整幅度不超过上年度缴存额的20%。
合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是由职工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各自承担的,可以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并提高生活质量。需要注意的是,在离职后可以办理提取或转移手续。企业和职工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缴纳住房公积金。
《合肥市住房公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和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法律分析: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例分别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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